酷酷流氓 发表于 2011-2-21 15:24:45

依人网络总版规【第二期修改发布】

本帖最后由 酷酷流氓 于 2011-2-21 15:51 编辑

一、论坛宗旨
依人网络致力于为广大网络游戏玩家提供一个便捷的免费的信息平台。希望有更多的朋友参与到依人网络中来,共创依人网络精神家园。
二、总则                   1、本论坛命名为“lsyr-蓝色依人”,简称“依人网络”或者“依人论坛”,以下简称“论坛”。  2、本论坛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3、 总版规为本论坛规定总则,会员仍需遵守各分区版块规定,如分区版块规定与总版规发生冲突的,以总规版为主。4、 总版规最终解释权归依人网络管理组。
三、论坛会员的权利与义务
1、 经论坛注册系统完成注册程序,并通过论坛身份认证的用户即为本论坛的正式会员,即获得论坛规定会员所应享有的一切权限。  2、本论坛会员的个人隐私受到论坛保护,不接受任何形式的查询,但中国相关的法律及程序要求论坛提供用户资料的情况除外。  3、本论坛会员享有在各公开论坛版块发表言论的权利,若论坛版块中有特殊规定,或因受到处罚而关闭权限则例外。  4、本论坛会员有权依照程序发起对论坛管理人员的投诉。  5、本论坛会员有义务遵守网络礼仪、维护论坛秩序。
四、注册规则
严禁使用以下信息进行ID注册:
    1、 党和国家领导人或其他名人的真实姓名、字、号、艺名、笔名。
    2、 国家机构或其他机构的名称。
    3、 不文明、不健康之名字。
    4、 易产生歧义、引起他人误解之名字。
    5、 图形、符号名字。
    6、 会员图像不得使用色情、暴力等。
    7、 在本论坛已经存在的ID进行相似型注册。
五、发贴规则  1、严禁发布任何违反法律法规的内容,严禁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国家仇恨。  2、禁止未经论坛允许发布广告,禁止任何形式的网络推广性广告短消息、主题、连接、回复、签名档。  3、严禁抄袭及剽窃他人作品,禁止转载或引用涉及版权问题的文章。  4、严禁发表与版面定位无关主题、与主题无关回复、上传与内容无关图片。  5、禁止在多个版块重复发布同一主题,严禁一帖多版发布。  6、禁止恶意刷版刷贴,造成版面被同一账号的帖子大面积冲击等恶意翻帖行为。  7、禁止发布有地域歧视的主题  8、禁止提供虚假信息进行误导和欺骗其他注册会员  9、禁止大量回复旧贴

10、 禁止发表只有“标点、符号、表情、纯引用”、以及“沙发、留名、关注、路过”等无意义的帖子。各区可视具体情况界定灌水行为。
六、 论坛管理  1、依人网络管理组(由全体管理员组成)为论坛最高决策机构,负责论坛发展规划、站务建设、服务修改、管理人员任免及管理人员权限变更等重大事务处理。  2、本论坛设定总版主、分区版竹、版主和实习版主等不同管理角色组成的团队负责论坛日常事务管理的具体工作:  (一)总版主负责全论坛的内容监管、分区版主任免审核、对分区版主的管理工作进行监督等。  (二)分区版主负责分管辖区的内容监管、引导、发掘及宣传、版主任免审核、对版主管理工作进行监督等。  (三)版主、实习版主一起负责管理所辖版块,主要包括论坛公共秩序维护,进行编辑、加精、顶置、高亮、转移、删除、关闭等管理操作。  3、论坛纠纷的处理:在依人网络的使用过程中遇到任何令您不愉快和反感的问题请您通过文明途径在“站务中心”的“依人意见投诉”版块中联系管理组帮您解决。
七、免责声明1、 我们不对本论坛所链接网站作出任何陈述或保证,也不对它们负任何责任。2、 本网站所刊发、转帖的文章,其版权均归原作者所有;附带版权声明的文章,其版权以附带的版权声明为准。如无意中侵犯了哪个媒体或个人的知识产权,请及时与管理人员联系,本网站将立即给予删除。3、 注册会员在本网站所发的原创内容版权归作者与本论坛所有。本论坛在不通知作者的情况下,有权利将相关内容进行转载,宣传,推广。其他人士未得作者以及本论坛的允许,不得转载。4、 本论坛有绝对权利禁止以及删除违反本论坛版规条款等相关规定的会员ID,本论坛对此拥有最高解释权及管理权。

5、 凡以任何方式登陆本论坛,或直接、间接使用本论坛者,均视为自愿接受本论坛声明的约束。免责条款解释权以及其修改权、更新权归依人网络论坛所有。蝴蝶管理团队2011.02.21

s030738 发表于 2011-2-21 15:34:54

会严格遵守论坛的规章制度~~

妩媚 发表于 2011-2-21 15:43:12

永远支持依人网络,愿你们越办越好。我们也会严格遵守各项规定。呵呵!

倒影 发表于 2011-2-21 15:46:37

我们一定会永远遵守论坛的规定的

626727 发表于 2011-2-21 16:11:02

呵呵,论坛需要大家维护

heizi 发表于 2011-2-21 18:01:34

没有老大 我是绝对不会玩SL的 .谢谢老大

6726146 发表于 2011-2-21 18:15:50

我们一定遵守规则的            

zlh 发表于 2011-2-21 18:18:54

严格遵守版规,严厉打击乱灌水份子

459870 发表于 2011-2-21 18:33:51

严格遵守版规

25083902 发表于 2011-2-21 19:10:57

支持。。。。。。。

641544376 发表于 2011-2-21 21:20:23

支持   怎么要验证邮箱了   郁闷

b200 发表于 2011-2-21 22:41:23

永远遵守论坛的规定,永远支持依人网络.

青海湖的鱼 发表于 2011-2-21 22:54:10

做一个守法公民。

魔域V血帝 发表于 2011-2-21 22:57:46

酷酷,你。。。有没有什么奖励啊,哈哈

w6020546 发表于 2011-2-21 23:05:35

{:1_83:}已经看完谨记

pl1195453808 发表于 2011-2-22 08:41:27

绝对遵守                                       

allan6166 发表于 2011-2-22 12:53:27

无规矩不成方圆   有必要   顶!!!

allan6166 发表于 2011-2-22 12:54:01

啥时收购 尸魔啊?期待 Ing~~

平凡的心 发表于 2011-2-22 13:26:56

         永远支持依人   国有国法家有家规

zl198 发表于 2011-2-22 13:53:37

永远遵守论坛的规定,永远支持依人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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