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啊 发表于 2011-8-30 13:53:08

再次证明,搀扶自己摔倒老人需谨慎

据央视新闻8月28日报道,昨天中午12点多,南通如皋市公共安全专家局交巡警大队石庄中队接到群众报警,称一辆大巴车在石庄镇西边的张黄立交桥上,撞倒一名骑三轮车的老人后逃逸,石庄中队民警立即展开调查。这位老人姓石,家住石庄镇闸口村十三组,经过医生诊断,老人头部有轻微伤,在石庄医院留院观察。经过警方调查,老人一口咬定地那辆撞倒她的大巴车,是南通汽运集团飞鹤快客公司往返于市区和石庄镇之间的班车,车牌号是苏F29171。接到警方通知,昨天下午3点,班车驾驶员殷红彬开车赶到石庄交巡警中队接受调查。可殷红彬所述与石老太太反映的情况完全相反,殷红彬说,自己开车经过张黄立交桥,下桥时发现前方有辆三轮车横在路面上,靠近后看清楚是一名老人被压在车下,于是他靠边停车,下车搀扶那位老人。当时,同在车上的乘务员郁维贞反映,搀扶起那位老人后,老人还感谢他们做了好事。双方立场对立的说法让警方陷入困境,还好该公交车统一装备了监控设备,留下的一段监控录像,作为铁证足以证明,殷红彬不是肇事者,而是助人为乐。

从央视播放的监控录像我们看到,司机和乘务员与老太摔倒毫不相关,而是路过事发地出于良心而见义勇为扶起了老太,事情似乎终于真相大白,警方也对司机表达了感谢和称赞之意,甚至还声称应该大力倡导和鼓励这种见义勇为的社会风气。但我学得这件事绝没有pol.ice说的那么简单,联想到臭名昭著的南京法官“依常理判断”的彭宇案,以及最近天津法官所谓的老太受惊吓之“推理”判决的许云鹤赔偿10万元案给整个社会道德风气和人伦善良所带来的巨大负面伤害,毕竟并不是所有的车都安装有监控镜头来作为证据,不可能都有南通司机这样的幸运,那试问从南通这件事上,全社会不应该反思吗?那些总是理所当然的“依常理判断”的靠推理式判案的南京和天津法官们不应该反思吗?那些形同无赖、丧尽天良的老太们不应该受到社会舆论的强烈谴责吗?

那么我们再从江苏南通发生的这起司机扶起摔倒老人被反诬成肇事者的案例来看,耐人寻味的是据警方在得到监控录像之前的调查,被好心司机扶起的摔倒老太和她的儿子(报案者)一口咬定是公交车司机肇事,甚至在记者从交警队看到录像后询问老太婆和她儿子时,还信誓旦旦的声称不会搞错,不用质疑,甚至警方称他们在调查村民和所谓的目击者时,也证明是公交车撞倒了老太,这真是让人匪夷所思,通过录像证据只能让人怀疑,要么是目击者瞎了眼,要么就是昧着良心信口雌黄,而且老太和她的儿子明显在故意撒谎,却依然坚持诬赖做了好事的司机,如果不是公交公司出示了实况录像,恐怕警方和法官又会“依常理判断,如果不是公交司机撞的,他怎么会下车扶助老太呢?------”的荒谬判决,可惜这次老太和他的儿子打错了算盘,那些昧着良心说谎的“村民目击者”也成了无耻小人。

录像显示,老太在桥上骑三轮车摔倒时,公交车还在视距之外,司机远远的看到她后靠近后停车施以援手,实在是没有丝毫犹豫,完全一种自发的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典型的出于善良的本能做好人好事,在社会风气世风日下的今天,这实在令人感动;乘务员和车上的乘客证实当时老太除了哀求救助外,还对司机当场表达了感谢,并说是自己摔倒的;可惜被帮助的老太最后竟然反咬了一口,与她儿子以及当地村民一起向警方诬赖救她的好心司机是肇事者,这实在让人情何以堪?我们还能相信什么呢?

应该感谢公交车上的监控设备,让真相大白于天下;但难道真的我们这个社会应该依赖这些没有感情的现代技术设施吗?难道这不是社会的悲哀吗?监控设备是冰冷的机器,却可以帮善良的司机洗刷冤枉,但人是有感情的,更是应该有道德良心的社会成员,可惜在中国社会我们却看到了太多人情的冷漠,看到了太多的道德堕落和天良丧尽。几年前,发生在南京的“彭宇撞人案”依然让人记忆犹新,彭宇搀扶跌倒在地的老人,却被老人一口咬定是他将其撞倒,彭宇认为自己做好事反遭诬陷,真相扑朔迷离。后来,法院按“推理分析”,作出彭宇赔偿4万多元的判决。就在几天前,天津版“彭宇案”二审开庭,车主许云鹤一审被判赔偿受伤老太10万元,而许云鹤同样坚称,自己是停车搀扶翻越护栏而摔倒的老人。发生在飞鹤司机殷红彬身上的这件事,与彭宇、许云鹤极其相似,却有一点不同,那就是警方调查时掌握的一段监控录像,它作为证据足以证明,殷红彬不是肇事者,而是助人为乐。一系列的类似案件,在没有确凿证据证明那些摔倒老太的状告之前,我们的法官能否更加慎重考虑一下他们的判决可能对整个社会风气的负面影响呢?难道今天世风日下的可悲社会道德风气还不能令包括法官在内的所有中国人寒心吗?今后谁还敢见义勇为做好事呢?
毫无疑问,从彭宇案到许云鹤案再到发生在殷红彬身上的这件事,之所以被广泛关注,归根结底是其涉及到人性中的最基本最普通的善与恶,触碰到人们对于助人为乐的情感底线,拷问着社会的诚信和道德。所以绝不能因为南通的司机殷红彬靠车载监控录像洗刷了不白之冤而感到庆幸,我们更多的应该是反思,尤其是那些被人救了还诬赖救人者是肇事者的中国老太和她们的家属们,还有那些南京和天津的枉法的法官们,请你们至少恪守住作为一个“人”的基本良知和底线来救赎自己的良心



fpe911 发表于 2011-8-31 02:34:55

这新闻早看过啦,只能说,人心不古啊

mcchong 发表于 2011-8-31 09:55:46

见怪不怪了,屡见不鲜的事情,少做好事多做歹人

wosch2 发表于 2011-8-31 22:53:44

现在 谁还敢做好事   

神经 发表于 2011-9-1 09:29:44

要少做好事多做歹人。人啊??????

逍遥丶 发表于 2011-9-1 10:59:22

在我们贵州这样的事天天有,没什么大不了的,只是谁都知道这样的好事不能做。

996054189999 发表于 2011-9-1 12:20:30

                                       牛

srhg740107 发表于 2011-9-6 12:56:50

反正这样的好事我思坚决不敢去做的

metalcraft 发表于 2011-9-6 15:44:18

国之将亡   逼出妖孽   

回收站 发表于 2011-9-8 10:50:45

现在的人都这样呀什么样子的都有好心去弄吧 就跑没好报 反被咬一口                           

sichuan3 发表于 2011-9-8 22:46:00

现在人的眼里,除了钱,还有什么

摩云金翅 发表于 2011-9-8 23:17:28

现在的这些人啊 道德败坏真的和社会有必然的联系的

1435472147 发表于 2011-9-14 18:35:38

道德道德   和钱的选择啊!{:1_158:}

oklp8743 发表于 2011-9-14 21:56:37

我现在是不会做这傻事的

lbsljw 发表于 2011-9-18 16:41:03

我不会扶。。因为我没有技术。。。

15295905974 发表于 2011-9-19 12:59:17

只能说现在的社会好人难做。

ybiao1984 发表于 2011-9-20 22:53:28

世态炎凉,以后碰到这种事情,打死也不要扶,好人难当

357424084 发表于 2011-9-21 15:27:51

不是我不想做好事而 是我不感做好事

lengyue02 发表于 2011-9-22 13:57:27

如果我的父母摔倒了,没人去扶,我很悲哀。如果将来我老了,摔倒了,没人来扶,我很悲哀。今天一个小小的举动,影响一个人的一生,改变一个社会的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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